技术秘密合同【热门】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技术秘密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技术秘密合同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签订
受让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让与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鉴于:
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乙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_____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1、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3、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6、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_____的权利,合同产品的_____如下:
第三条、费用
1、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2、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___元。
3、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
4、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2、入门费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4、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2、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3、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6、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3、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5、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1、为验证乙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如考核产 ……此处隐藏31840个字……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物质技术、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认为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明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实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漏、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其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在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受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适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一)种(没有做出规定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一)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二)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已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需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其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再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有前款规定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在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原载体上秘密信息消除。如果该秘密信息不可被消除或复制,由乙方必须将载体归还甲方,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业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无论加班是否在甲方所属场所内。
本合同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离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被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理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违约金支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终止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上述违约金何损失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双方确认了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违约行为负责任。
甲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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